全日制民办寄宿制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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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一、议标单位信息
1.议标单位名称:咸阳东方高级中学
2.地址:咸阳市秦都区珠泉西路3号
3.联系人:孙宇军
4.联系电话:19916327935
5.电子邮箱:1799407423@qq.com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咸阳东方高级中学餐厅供餐服务项目
2.项目简介:我校餐厅占地面积400平方米,功能分区明确(含就餐区、厨房区、储藏区、办公区等),配备高效节能烹饪炉具、冷藏冷冻设备、餐具清洗消毒机等先进设施,装修采用环保材料,已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可保障餐饮服务全流程规范运行。
3.服务期限:自2025年8月1日起(合同期限1年,同等条件下中标方有优先续约权)
4.服务对象:咸阳东方高级中学在校学生
5.议标目的:遴选具备优质服务能力的餐饮企业,共同打造健康、安全、美味的校园餐饮服务,为师生学习生活提供坚实保障。
三、议标范围
1.提供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服务。
2.每日早餐、午餐、晚餐的供应服务。
3.餐厅环境的日常清洁与维护。
4.食材储存、加工全流程管理。
5.餐厅员工的招聘、培训及日常管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为合法注册的餐饮服务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无拖欠税款、债务等不良记录。
4.已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能有效保障餐饮服务安全。
5.近三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记录,未被列入相关失信名单。
五、议标流程
1.投标报名:2025年6月22日至2025年7月1日(工作日9:00-11:30,14:30-17:00),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前往我校后勤处现场咨询或通过电子邮箱获取详细议标资料。
2.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需在2025年7月8日17:00前,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送至我校后勤处(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文件不予接收)。
3.开标评标:2025年7月10日在我校会议室组织开标评标,评审小组由学校后勤、德育及教师代表组成,采用综合评议方式开展评审。
4.结果公示:2025年7月12日在我校官网及官方渠道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5.合同签订:2025年8月完成合同签订工作。
六、投标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投标意向书(需明确报价、服务方案等核心内容)。
4.企业财务状况证明、近三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承诺书。
5.以往类似校园餐饮服务业绩证明(如供餐合同、客户评价等复印件)。
6.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七、重要说明
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与议标的全部费用,我校不予以任何补偿。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3.我校对本议标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咸阳东方高级中学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