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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咸阳东方高级中学校服采购公告
为满足学校学生需求,现对咸阳东方高级中学校服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F20250802001】
2.项目名称:咸阳东方高级中学校服采购项目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4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4.交货地点:咸阳东方高级中学。
5.具体品类及数量:
-春秋装:2件(上衣1件、裤子1条。面料为优质混纺材质,含棉量不低于80%)
-夏装:3件(短袖2件、裤子1条。纯棉或棉涤混纺面料,棉含量不低于80%)
-冬装:2件(冲锋衣1件、加厚裤子1条。外层为防风防水尼龙/涤纶材质,经防水涂层处理,内层搭配摇粒绒/抓绒内胆)
(以上品类数量7件为1套,总计240套,具体尺码分布见《校服尺码明细单》)
6.采购需求:本次采购校服涵盖春秋装、夏装、冬装。春秋装面料选用优质混纺材质,耐磨抗皱,含棉量不低于80%;夏装采用透气吸汗的纯棉或棉涤混纺面料,棉含量达80%以上;冬装外层为防风防水的尼龙或涤纶材质,经防水涂层处理,内层搭配加厚处理的摇粒绒或抓绒内胆。所有服饰面料需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校服款式应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和学校文化氛围,男女款式有所区分,且提供多种尺码选择,确保合身。详细技术规格等要求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具备相关条件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包含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2.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要求
1.报价包含:面料、制作、运输、税费、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款项。
2.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单(需明确各品类单价、总价,格式见附件一);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后服务承诺(包括质保期、尺码更换、维修等内容,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需签字盖章)。
3.报价有效期:自提交报价文件之日起[30]天。
四、询价流程
1.获取询价书:供应商可于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5日(工作日9:00-17:00)到学校校办领取。
2.提交报价文件:
-截止时间:2025年8月1日
-提交方式:密封纸质文件(封面注明“咸阳东方高级中学校服采购询价报价”及供应商名称),送至学校校办。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文件不予接收。
3.评审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以报价最 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最 低报价出现两家及以上,由采购人综合考察信誉、服务等确定)。
4.结果通知: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电话通知成交供应商,未成交供应商不再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与报价文件描述一致,若存在虚假信息,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责任。
2.成交供应商需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具体条款参照双方协商及本询价书内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为咸阳东方高级中学,地址在咸阳市秦都区珠泉西路3号,联系方式029-33240270。
2.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超,电话13008550010。
咸阳东方高级中学
2025年7月21日